优 惠 政 策
一、对新入驻本区、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给予半年房屋租金10%的补贴;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给予一年房屋租金10%的补贴。
二、对有权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对认定的“软件产品”给予2000元补贴;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4、3、2、1级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0.5万、1万、1.5万、2万元奖励;对通过CMMI认定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PCMM等相关国际认证的软件企业给予认证费用20%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对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4000万元、6000万元、8000万元或税收首次达到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2万、3万、4万元奖励;对软件企业参加区组织的国内外软件知名展会每次给予1-6万元补贴。
四、区重点软件企业骨干人员子女可享受在本区优先安排入学、对参加医保的可享受我区大病救助等政策;对软件企业领军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区优秀科技人才津贴并可吸收为政府咨询顾问。
五、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存量办公用房和楼宇创办软件产业园、孵化园区,按照5万元/万平方·年给予3年补贴;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软件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六、入驻区科技创业中心企业税收优惠方面:企业享受增值税区留存五万元以上部分前三年50%、后二年30%奖励;享受企业所得税区留存三万元以上部分前五年全额、后五年减半奖励;享受营业税前三年所交税额10%奖励,后两年所交税额5%奖励的优惠政策。
七、对初创企业和迁入企业采取“保姆式服务”:免费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注册登记手续,帮助入驻企业办理工商年检,向企业提供党团关系、人事代理、人事培训等服务。
八、优先推荐和扶持企业进行各类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定申报,专利申请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成果鉴定及科技奖励申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