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经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审议确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
1.负责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技、经济政策;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资助资金;指导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4.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帮助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和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工作;
5.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培训;
6.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
7.指导各街道知识产权工作;
8.督促全区各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自律制度。
(二)区委宣传部
1.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纳入全区宣传工作体系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2.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纳入新市民素质提升计划,开设专题课程。
(三)区工商分局
1.组织商标管理工作和商标印制行业的管理,加强驰名商标保护,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2.与区知识产权局配合,加强专利广告出证管理、知识产权合同监管、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
3.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规范区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
4.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区文化局
1.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2.管理全区著作权工作,负责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查处和投诉,处理或协助国家、省、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3.加强全区文化市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的稽查工作;
4.加强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审批中侵权、盗版行为的管理;
5.加强全区文化(文物)事业和文化产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五)区司法局
1.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教育列入全区法制宣传及普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计划;
2.在组织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业务培训时,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培训。
(六)区发改局
1.将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列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目标;
2.在重大生产性投资项目论证中,按照有关的规定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七)区教育局
1.将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列入中小学科普教学内容,指导广大师生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2.在学生素质教育中,培养青少年的创造性,对学生的专利发明给予奖励。
(八)区商务局
1.指导商品流通企业建立专利、商标订货、进货的验证、索证制度;
2.配合区知识产权局对商品流通领域中涉及专利的商品核实权属证明和专利法律状态认定;
3.会同知识产权局定期对商品流通领域进行检查,禁止侵犯和假冒知识产权的商品在市场上流通;
4.指导外资企业和涉外企业,学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及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提高企业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自觉性;采取多种措施,维护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合法权益。
(九)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在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及时与知识产权局联系配合处理;
2.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引导企业把专利战略与标准战略结合起来;
3.将知识产权纳入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之中;组织申报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
(十)区财政局
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在资助专利申请、专利技术产业化方面,向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倾斜,加大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和扶持力度。
(十一)区公安局
1.配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
2.积极配合、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及时查处阻碍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执行公务的案件;
3.加强与知识产权管理和司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建立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